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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強化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的通知
各區政府、各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監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標》等文件相關規定,及海南省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市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建立健全在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并及時反饋采納情況的工作機制,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F就進一步強化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明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公開征集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政務公開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開展民意公開征集工作,暢通公眾參與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和行政決策的渠道。嚴格執行“有征集、必反饋”原則,不斷深化行政決策及執行結果公開,推進權力運行全流程公開,促進政務陽光透明,著力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切實強化公開征集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
(一)公開征集意見的范圍
根據相關規定,各單位1年內結合工作重點和社會熱點開展民意征集次數不少于3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1.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2.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名義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3.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名義印發或各單位制定的涉及面廣、與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或專業性強的文件;
4.其他需要進行公開征集意見的活動、政策及文件。
(二)公開征集意見的方式
做好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工作,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原則上征求意見稿(草案)應通過政府網站征集調查欄目公開征求意見;不適宜在網站公開征求意見的,可采取書面、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其他形式征求意見,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征求意見稿(草案)發布時,應同時公布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地址等,聽取各方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三)公開征集意見的實效
在開展民意征集活動結束后1個月內,要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公眾意見的收集和采納情況,意見未被采納的要說明理由,做到“一征集一反饋”,增強公開征集意見的實效性。
(四)公開征集意見的安全管理責任
各單位是公開征求意見及反饋工作的責任主體,既要充分聽取社會各方意見,也要切實抓好公開征集意見及反饋工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發布公開征求意見稿(草案)、反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必須嚴格落實保密審查機制,嚴防在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發生泄密行為;對公眾提交的意見、建議或者評論,應當及時進行審核,對與政策文件內容密切相關、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應當及時予以發布,并實時做好輿情監控,及時處置網絡輿情。
三、切實做好公開征集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規范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開展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工作,并按時反饋采納情況,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市政府辦公室將把各單位開展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及采納情況反饋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和政府網站評估的重要指標,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范圍。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